南非旅游
让出游更轻松
南非文化概况

【文艺科技部文化艺术总局构成及职能】

    文艺科技部 (简称DACST) 内主管文化艺术的部门是文化艺术总局,由文化艺术副总局长穆萨.库鲁博士,文化艺术、遗产和电影首席局长特姆巴.瓦卡士和政策、项目与评估首席局长卡洛尔?施坦因伯格女士直接领导。

    文化艺术、遗产、电影局:文化艺术总局的执行部门,由5个司组成,各司名称及职能如下:

1、文化发展处

    社区文化发展处负责促进提高包括舞蹈。音乐、视觉艺术、摄影、工艺、设计、写作和表演等各个领域的专业水平并进行艺术培训。

    社区文化发展处为儿童和青少年创造利用业余时间接受文艺教育的机会,提供文艺活动设施和专家指导,组织儿童和青少年文艺活动和比赛,在学校和社会普及推广文艺教育。

    社区文化发展处向从事文化研究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和团体提供财政上或其它形式的帮助与支持。

    文艺创作活动的政府拨款工作原来由艺术创作基金会承担,现己正式移交给国家艺术委员会(National Arts Counci1,简称NAC)管理。自1995年4月至1998年2月,向国家级文化项目的拨款总额达690万兰特,其中视觉艺术和展览11%;音乐舞蹈18%;戏剧文学9%;艺术节14%;研究统计16%;妇女文化活动7%;青年文化活动16%;艺术培训发展项目9%。

2、联络处

    文化外事机构,负责促进南非与其它国家的文化交流;组织中央和地方艺术团体参加国际性文化活动;代表南非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等国际组织的文化活动;与外国签订文化协定和联合委员会协定。

    联络处服务于政府整体外交政策,受外交部和内阁监督。

    1994年大选后,南非已同匈牙利、纳米比亚、法国、保加利亚、德国、荷兰和巴西签订了政府文化协定,同以色列、津巴布韦、巴勒斯坦、莫桑比克、安哥拉和埃及签订了联合委员会协定。

3、电影处

    主要工作是提供指导方针和框架以规范和发展南非电影工业;支持国际电影业的竞争,刺激外国在南非投资。
1997年底,南非议会通过了国家影视基金会法案,运作相对独立于政府的国家基金会(National Film and Video Foundation,简称NFVF)正式成立,旨在促进发展能反映全南非各种语言和文化构成的影片,同时通过影视传播娱乐、教育和信息。

4、 文化机构与遗产处

    负责南非文化遗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博物馆体系的重整;保存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具有社会、文化、考古、科学和环境意义的名胜古迹及相关设施;管理全国各文化委员会、文化机构、艺术博物馆、画廊和剧场等。

    该处直接领导国家地名命名委员会(National Place Names  Committee,简称NPNC)的工作,就地理名词标准化和更改事宜等向部长提出建议。

5、辅助服务处

    无具体业务分工,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上一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南非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南非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南非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